两个股东都没有认缴公司债务怎么分配?
股东均未认缴出资时,公司债务一般按出资比例分配责任;
若章程有特别规定,则按章程处理。
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若两股东都未认缴,债权人可要求按出资比例担责。
若股东承担债务超出份额,可向其他股东追偿。
未按时足额出资的股东,要向足额出资的股东担责。
案情回顾:
小柯和小洪是某公司股东,均未认缴出资。公司经营不善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二人承担责任。小柯认为应按出资比例分担,小洪则觉得公司章程可能有不同规定,双方就债务分配产生争议。同时,债权人要求他们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情分析:
1、在股东均未认缴出资时,一般应按各自出资比例确定公司债务分配责任,但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应依章程处理。本案需查看公司章程确定债务分担方式。
2、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债权人请求小柯和小洪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
3、若其中一个股东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债务,可向其他股东追偿。
4、若有股东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需向其承担违约责任。
溧阳位于江苏省苏南,地处长江三角州,属上海经济区。土地总面积1535平方公里。北纬31°1′-31°4’,东经119°08′-119°36’。距上海、杭州200公里,距南京、苏州、张家港百余公里,距南京禄口国际机场80公里,距常州机场60多公里。104国道穿境而过,宁杭高速公路扬溧高速纵横全境,新长铁路正在建设之中,芜太运河直达长江码头。溧阳市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丰沛,日照充足,夏冬季历时长,春秋季短。历年平均温度15.5C°,极端最高气温38.6C°,出现在1988年7月7日,极端最低气温-15.3C°,出现在1977年1月31日。历年平均降水量为1160.9mm,平均日照时数为1932.9小时。溧阳是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风景秀丽的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如一颗宝石镶嵌在江南大地,秀美、野趣、“三绝”,形成天目湖的三大特色。湖区群山环抱,冈峦叠翠。湖岸线逶迤曲折,伸向茫茫大海中。一壶碧水,清冽纯洁。泛舟湖上,波光粼粼,野鸭起落。远眺流泉飞瀑,悬崖披绿,松涛竹海,猴鹿出没。置身其中,情趣横生,给人以回归大自然的美妙感觉。湖光山色的秀美,飞禽走兽的野趣,倾倒了无数中外游客。国内名流盛赞天目湖:集太湖烟波浩淼之势,西湖淡妆浓抹之美,千岛湖环拱珠连之局于一体,真是美不胜收。待到尽情感受了水甜、茶香、鱼头鲜后,无不称赞享受了人间的“三绝”。